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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及寒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07年12月25日   文章点击数:  【打印】

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及寒假期间安全工作的

 

 

今年寒假时间较长,为贯彻落实学院安全工作方针,防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确保岁末年初及寒假期间的安全,现将各项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安全责任人要树立责任意识,把安全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依法做好本单位内部安全工作,并组织有关人员在寒假前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

    二、检查内容:

    (一)安全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是否落实到位。

(二)防盗工作。主要检查各部位门窗是否安全牢固,钥匙管理是否严格,责任是否落实到人。

    (三)火灾隐患。主要检查电线线路是否符合安全规定;用电仪器设备是否安全;消防器材是否完好并按要求进行保管;使用明火的单位(如食堂、实验室)是否有严格的防火措施;是否有违章使用电器及私接电源线的现象。

    (四)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在购入、使用、保管等环节是否存在问题。

    (五)房屋校舍安全。特别要对年长破旧的校舍、楼梯扶手的安全性要认真检查。

    (六)食品安全。学生食堂在购买、加工、保管等方面是否存在事故隐患。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上报,同时要严防死守,防止安全驾驶发生。

    三、要采取各种形式对本单位师生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自防、自救能力;教育本单位师生员工在春节期间遵守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四、凡出现各类安全事故或事故苗头立即报告学院党委及有关领导,不得误报、瞒报、漏报或迟报。

    五、寒假期间要安排人员值班,严格值班制度,按时到岗,坚守岗位。

    六、各有车单位要加强对驾驶人员的教育和车辆管理,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有自备车的师生员工要安全驾驶,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七、根据本单位自查情况,于2008年1月10日前报保卫处。

    学院将在寒假前组织人员对全校各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并在寒假期间对各单位的值班情况进行抽查。

    特此通知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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