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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理论教育]做好“破”和“立”两篇文章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6年04月20日   文章点击数:  【打印】

 

做好“破”和“立”两篇文章
 
习主席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四中全会决定体现了“破”和“立”的辩证统一,并强调改革是一个破旧立新的过程,要做好“破”和“立”两篇文章。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改革与法治的内在联系,科学阐明了破和立的辩证法,为破立并举依法推进改革提供了重要遵循。
以破为先、以立为要,是古今改革的普遍法则,法治则是破旧立新的利器。自古以来,只立不破,改革举步维艰;只破不立,改革无所适从。谈起改革指向,人们往往归为体制问题。体制性障碍背后,是思想的桎梏和利益的藩篱。思想的禁锢是改革的最大障碍,触动利益比触动灵魂更难。晚清军事变革半途而废,一个深层原因,就是受封建思想文化羁绊和清廷既得利益集团掣肘,“改器”而不“改制”,破之无着立无可立。几十年来,美、俄军队各自经历多轮改革,出台多部法规,强力破除军种至上、职责不清等体制弊端,才建立起相对成熟的联合作战指挥体制。
亦破亦立、大破大立,是这次改革的鲜明特征。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破和立的广度、深度、难度都前所未有。只有坚持法治先行、破立并举,才能破得及时、坚决、彻底,立得有理、有力、有效,才能切实打破思想禁锢和固化的利益格局,强力改变长期实行的总部体制、大军区体制、大陆军体制,构建“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军种主建”的崭新格局,为新型作战力量腾笼换鸟,推动我军在体系重塑中实现凤凰涅槃、浴火重生。
破之有据、立之得法,是改革强军的坚强保证。增强改革的针对性、科学性、实效性,必须借助法治的力量,使破什么立什么、怎么破怎么立都于法有据。对于该破又能够破的依法抓紧破,该破而条件不完备的创造条件破。诸如人治思维、机械化思维等落伍观念,大陆军、单一军种作战等过时体制,小团体主义、本位主义等利益藩篱,“四风”“五多”等痼症顽疾,都在该破之列。对于不该破的坚决守住,特别是宪法、国防法确定的党对军队绝对领导这一根本原则,到任何时候都不能破,否则就会犯历史性、颠覆性错误。
同时,应及时以法律形式巩固改革成果,进一步落实军委主席负责制等党领导军队的根本制度,确立联合作战指挥体制等支撑打赢信息化战争的新体制,完善深化改革的实践成果、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健全制约权力、防治腐败的长效机制。破之前要依法设计好立的方案,破之中要依法推进立的举措,破之后的立要快速、科学、牢固,这样才能把准改革方向、掌握改革节奏、排除改革阻力、控制改革风险,确保重大改革蹄疾步稳、落地见效。
“远飞者当换其新羽,善筑者先清其旧基”。一支变革图强的军队,往往要自觉经受凤凰涅槃般“转型阵痛”。沿着法治轨道做好“破”和“立”两篇文章,我军改革必将如期取得突破性进展、决定性成果,引领强军兴军进入一个崭新境界。
 
             来源:解放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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