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动态]公安部消防局:切实抓好当前火灾防控工作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6年11月30日 文章点击数: 【打印】
公安部消防局:切实抓好当前火灾防控工作
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发电厂三期在建项目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郭声琨同志等中央领导立即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彻底排查各类隐患,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切实堵塞安全漏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国务院安委会和公安部专门召开会议部署开展检查工作。公安部副部长李伟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立即行动起来,强化火灾防控,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公安部消防局近日发出《关于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抓好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对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通知要求,要对消防安全形势始终保持清醒认识。今年以来全国火灾形势总体稳定,但消防安全形势仍然严峻。近段时间,较大亡人火灾和有影响的火灾时有发生。10月20日,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一居民住宅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10月28日,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一商住楼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10月31日,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华佗镇一民房发生火灾,造成5人死亡;11月17日,吉林省白山市临江市东家花园一居民住宅发生火灾,造成4人死亡;11月17日,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李庄乡马楼村一村民住宅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11月22日,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一居民住宅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此外,11月份以来,各地发生过火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火灾有48起。临近年底,各类单位生产经营建设活动频繁,赶工期、抢任务现象普遍,商品流通活跃,人流物流交通流集中,致灾因素增加。对此,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深刻领会中央领导和公安部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绝不能盲目乐观、掉以轻心、麻痹大意,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找准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立即采取针对性措施,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通知要求,立即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当前,要按照公安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总体部署,聚焦容易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城市大型综合体、超高层建筑、“三合一”场所以及物流仓储等单位场所,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行业部门和公安机关相关警种及派出所,千方百计发动社会群防群治力量,立即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落实自防自救措施。尤其要针对近期居民住宅和小单位、小场所火灾多发趋势,结合“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督促街道乡镇、居(村)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以及公安派出所依法履行消防管理职责,联合开展检查巡查,重点清理违规住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严防失控漏管。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对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单位,该关停的依法关停,该查封的依法查封,决不能养痈遗患。
通知要求,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力度。要结合冬季火灾特点,在当地电视台、广播电台和互联网站、户外视频等新闻媒体,全覆盖、高频次播发消防公益广告、消防安全提示,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宣传冬季火灾防范常识,普及安全用火电气油知识和逃生自救技能,形成铺天盖地消防宣传声势,进一步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要督促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和员工“一懂三会”教育培训,广泛组织消防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通知要求,强化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消防部队要立足“灭大火、打恶仗”,从思想、人员、装备、训练和预案等方面,落实各项执勤备战措施。要组织开展冬季练兵活动,制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强化对辖区重点单位、场所的“六熟悉”和实战演练,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加强对执勤车辆、装备器材的维护保养和消防供水设施的检查,及时补充灭火药剂和救援物资,增强低温、严寒等恶劣条件下的持续作战能力。要强化对专职消防队伍的业务指导,与各类微型消防站建立联勤联动机制,发挥其灭早、灭小、灭初期的作用。一旦发生火灾及特殊灾害事故,必须按照“五个第一时间”要求,加强首战力量调度,快速疏散抢救被困人员,科学有效处置灾情,最大限度减少损失。要严格落实作战安全规程和现场防护措施,确保参战官兵安全。
通知强调,消防部队各级要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导检查,领导干部要恪尽职守,带头抓好工作落实。要加强队伍管理教育,落实从严治警各项措施,严防发生事故案件。要严格落实值班备勤和请示报告制度,重大情况及时向部消防局指挥中心报告,确保政令警令畅通。
(来源:消防周刊 供稿:卢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