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3 4 5
科室设置及职责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部门概况 >> 科室设置及职责 >> 正文

消防监督管理人员职责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7年12月02日   文章点击数:  【打印】

 

一、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消防责任人。

三、对师生员工进行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培训、演练,提高实战能力。

四、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排查火险隐患,并督促整改。

五、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六、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疏散标志。

七、建立完善各类防火档案,设置防火标识。

八、制定灭火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版权所有 @ 2017 四川文理学院武装保卫部(处) |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中段519号  | 联系方式:0818-2791110(莲湖校区)0818-2760415(南坝校区)
ICP备案号:蜀ICP备06020089号-1 、网警备案号:51170003000124     网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