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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装保卫部(处)工作职责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7年12月03日   文章点击数:  【打印】

武装保卫部(处)是学校政治、治安保卫、武装工作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党的有关政策、国家有关法律及地方的有关法规,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维护学校稳定,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二、制定并组织落实学校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自觉维护学校治安秩序的意识。

三、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国家安全宣传工作,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对学校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事件;协助国家安全、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四、指导、督促、协调各单位做好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和防范措施,预防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及灾害事故的发生;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内部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及时调解处理矛盾纠纷。

五、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监督与管理工作。

六、负责学校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外事部门做好外籍专家的管理工作以及重要领导、贵宾来校视察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七、负责学校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校园道路交通秩序。

八、负责师生员工的户籍管理工作,随时掌握校园重点人口、流动人口情况。

九、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和信息收集工作,及时查处传播散布有害信息的行为。

十、加强门卫管理和校园巡逻工作。

十一、负责大学生军政训练、大学生征兵宣传、应征入伍及人防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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