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处规章]保卫处会务制度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08年07月01日 文章点击数: 【打印】
保卫处会务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保卫处工作效率,加强各科室工作的整体性、协调性和统一性,特制定保卫处会务制度:
一、处务会每两周召开一次,时间为每个月的第二、四周周二,参加人员为副科长以上干部及内勤。
二、各科室会议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参加人员为各科室全体职工。
三、全处大会每学期召开一至两次,参加人员为保卫处全体职工。
四、紧急会议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召开。
五、内勤负责处务会、全处大会的会议通知、会场安排和会议记录工作。
六、参会人员要按时到会,认真做好记录,因故缺席者要向相关负责人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