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处规章]保卫处工作人员守则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09年03月02日 文章点击数: 【打印】
保卫处工作人员守则
(一)政治坚定。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践科学发展观,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纪律严明。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反对无组织、无纪律的自由主义。
(三)业务精通。努力学习业务知识,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工作程序,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四)处事公正。重事实、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做到客观、公正、公平、合理。
(五)执勤文明。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不打人、不骂人、不刁难师生,不耍特权,仪表端庄,衣着整洁,接待热情,语言文明,举止得体。
(六)廉洁奉公。不给亲友说情,不侵占公私财物。
(七)勤政为民。坚持和发扬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和无私奉献精神,勤奋务实的工作作风,多为师生办好事、办实事,为师生排忧解难。
(八)努力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问题不躲不绕,遇困难不退不靠。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按时出席各种会议,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
(九)团结共事。发扬尊老爱幼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尊重领导、团结同志、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克服不团结和帮派思想。反对和禁止挑拨是非。
(十)保守机密。增强法律观念和保密意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二〇〇九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