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知识]家有电动车的速看 四部门发布新规你的达标吗?
作者: 供稿:卢超 来源: 央视网 发表于:2018年01月19日 文章点击数: 【打印】
由工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四部委和相关部门、企业共同制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16日起开始在工信部、国家标准委网站面向全社会公示30天。
新标准坚持电动自行车的非机动车属性,要求电动自行车必须有供骑行的脚踏板。为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安全性,标准由原来的部分条款强制改为全文强制,增加了防篡改车速、防火阻燃、充电器保护等技术指标,调整完善了车速限值、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等技术指标。
其中,最高车速由20公里/小时调整为25公里/小时,整车质量(含电池)由40公斤调整为55公斤,电机功率由240瓦调整为400瓦。
新标实施设过渡期不会一刀切
我国是全球电动自行车生产和销售第一大国,目前全社会保有量约2亿辆,年产3000多万辆。新标的实施必将会对行业和市场产生巨大的影响,所以新标在制订实施过程中也充分考虑了行业和用户的需求。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研究院副院长陈大纪表示,新标准从发布到实施拟设置半年到1年的过渡期,给企业一定时间进行新产品研发、生产线调整和库存产品消化。新标准实施后,对于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根据有关法规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解决办法,通过自然报废、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纳入机动车管理等方式,在几年内逐步化解。
交警提示:应安全守法使用电动自行车
标准定出来了,关键是如何执行。交通执法人员表示,将加大相关的执法力度,并提醒用户,不要再使用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北京市石景山交通支队北辛安大队大队长张弛:
消防部门提示消费者要使用符合新标准要求、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不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不要使用不配套的充电器或长时间过度充电。
新标准具体有哪些变化?
你家电动车符合标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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