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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知识]消防发布家电使用“十忌”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7年05月03日   文章点击数:  【打印】

 

消防发布家电使用“十忌”
 
夏天快到了,气温升高,家用电器使用频繁,如使用不当,轻则导致家电损坏,严重的还会引发火灾及人员伤亡。消防提醒:家用电器的安全使用有“十忌”,市民应多加防范。
一、忌使用没有安装电度表的家用电器,致使用电无数,浪费电;
二、忌使用未安保险的家用电器,以防止因漏电短路,超负荷造成火灾等严重事故;
三、忌使用电源线接头处有金属丝裸露在外的家用电器,以免裸露的电源线和电器用具的金属外壳相碰;
四、忌使用未接地的带有地线的电器,一定要把地线接地后才可使用;
五、忌用湿布湿手去揩擦或接触开关及其他的电器用具;
六、忌先把家用电器开关打开后再插上电源插头。如使用电视机、收音机、电冰箱、电风扇、电熨斗等电器用具时,应先插上插头接通电源,然后打开电器用具上的开关;不用时,则应先关好电器用具上的开关然后才拔出电源插头;
七、忌在同一个插座上同时使用多种耗电量大的电器用具,以防电线过热起火;
八、忌让儿童玩弄电器用具;不懂电工基本知识的人,也忌随便拆装电器,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九、忌乱拉乱接电线,以免损破绝缘层,发生漏电事故;
十、忌用水或清水灭火器来扑救电气火灾,发生电器线路起火要迅速将电源闸刀或开关拉开,切断电源,当带电电线落在身旁时,应单脚或双脚同时跳离危险区,以防止跑步时产生“跨步电压”而发生触电事故。
最后,消防提醒广大市民,在选购家用电器时,要到正规商家购买合格产品,同时,在使用过程中要经常检查和保养,对已破损的电源线要及时更换,更不要将易燃品堆放在电器旁,以防引发火灾。
 
 
                                                (供稿:卢超   来源:重庆江北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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