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

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十项标准
发布时间:2009-02-02   作者:   编辑:

 

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十项标准

 

   1.有领导负责的逐级防火责任制;

  2.有生产岗位防火责任制;

  3.有专职或兼职防火安全干部;

  4.有群众性的义务消防队和必要的消防器材设备,规模大、火灾危险性大和离公安消防队较远的企业设有专职消防队;

  5.有健全的消防安全制度;

  6.对火险隐患能及时发现和立案整改;

  7.对消防重点部位做到定点、定人、定措施,并根据需要采用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等技术;

  8.对职工群众普及消防知识,对重点工程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

  9.有防火档案和灭火作战计划;

  10.对消防工作定期总结评比、奖惩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