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男子骗取签证组织他人偷渡被判刑
作者: 供稿:王唯 来源: 法制网 发表于:2018年06月15日 文章点击数: 【打印】
福建籍男子王某伙同他人组织人员偷渡,获取高额偷渡费。近日,王某因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被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并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2016年5月至11月间,王某与他人商量合作组织人员偷渡美国,以人民币17至25万元不等的偷渡费招收10名偷渡人员准备偷渡。王某分别收取上述人员的护照、相片等为偷渡人员填写虚假信息以及伪造的身份资料、工作单位、结婚证、学生证等虚假材料,面授偷渡人员签证的注意事项,先后安排偷渡人员骗取出境签证。王某通过上述方式,致使陈某、郑某骗取美国签证并成功偷渡美国,共收取偷渡费用计人民币40万元,王某分得20万元。其余8人因被拒签而未能偷越国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