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男子遭色诱陷传销点 传销人员不堪其扰将其送回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7年04月25日 文章点击数: 【打印】
男子遭色诱陷传销点 传销人员不堪其扰将其送回
导读:男子遭色诱陷传销点,因其大喊大闹,传销人员不堪其扰将其送回。哪些行为构成传销罪。
一、男子遭色诱陷传销点
湖南小伙邵某在网上结识了一位红颜知己后,又认识了她的闺蜜,哪知,两位佳人将他带到家中“见父母”时,竟趁机将他困于传销窝点。邵某知道自己陷入了传销团伙,他几次趴在窗户边喊救命,但因为楼层较高无人回应,反而被对方暴揍。传销人员给他讲课洗脑,邵某却一直大喊大叫,窝点传销人员不堪其扰,又担心被人发现异常。12月23日上午,张某和同伙对邵某说,只要他乖乖地不追究不报警,便送他去火车站买票回湖南。邵某大喜,一再保证只要放了他,一定乘车回家不惹麻烦。
在火车站,邵某偷偷让身旁旅客报警,2名传销人员当场被抓获。
二、哪些行为构成传销罪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通过以下行为来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管理秩序的,构成组织传销罪: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供稿:王唯 来源:法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