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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互叫绰号挥刀相向 伤害他人锒铛入狱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7年04月29日   文章点击数:  【打印】

 

互叫绰号挥刀相向 伤害他人锒铛入狱
 
三年过去了,那个在法庭上泣不成声的身影依然印刻在我的脑海中,挥之不去。25岁,正是挥洒青春,享受生命的年纪,却在一念之间夺去了另一个同样年轻的生命,将自己送到了审判席上。
时间拨回到2013年3月2日下午,西安市某足浴店的厨师武某正在切菜,其同事井某进来叫着武某的外号问饭好了没有,武某很生气,也回叫了井某的外号,两人发生争吵,后被他人劝开。当晚下班时,武某因害怕井某再找他的麻烦,就从足浴店的厨房里拿走一把水果刀随身携带。井某回到住处后,将与同事武某发生争执的事告诉了其朋友王某、焦某和刘某,四人决定约武某出来解决此事。当晚23时许,井某打电话得知武某在吉祥村某网吧上网,于是四人赶到了网吧,井某和王某将武某叫出网吧并要求武某向井某道歉,遭到拒绝后,四人便上前对武某拳打脚踢,刘某还拿起一块砖头在武某头下连拍几下,武某顿时血流满面,情急之下,武某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一阵乱捅,王某倒了下去,被送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井某和刘某也不同程度地受伤。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武某无期徒刑,武某提出上诉,真诚悔罪,请求二审法院从轻处罚。
法庭上被告人的忏悔让人动容,而那个逝去的年仅19岁的年轻生命同样令人惋惜。互叫“外号”,对于走过学生时代的我们可能都不陌生,而在这里,却引发了一场血案。武某觉得自己会被欺负,就随身携带凶器,当受到殴打时,即挥刀相向;而被害人王某,因为哥们义气,便对素不相识的武某大打出手,如此这般,都是因为对法律的漠视。这场惨剧,使两个家庭陷入巨大的悲痛,两个青春正盛的年轻人,一个和家人阴阳两隔,一个从此身陷囹圄。代价不可谓不沉重,教训不可谓不深刻。人生在世,与人产生矛盾不可避免,解决方式多种多样,无论如何选择,都要谨记不可逾越法律的红线,切莫因一时冲动而悔恨终生!
相关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供稿:袁尊  来源:中国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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