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用假身份证办银行卡 “办卡团伙”被判刑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7年02月20日 文章点击数: 【打印】
用假身份证办银行卡 “办卡团伙”被判刑
2016年9月,江西一男子在在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某邮政储蓄所办理银行卡时,被派出所民警迅速控制,随后,其蹲点守候的同伙也陆续被抓获。民警在该团伙的车辆上,查扣了大量他人身份证等物。
近日,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该起网上购买他人身份证办银行卡出售获利的违法犯罪案件。
妻子兄弟齐上阵 疯狂购买他人身份证
27岁的吴某是江西余干县人,常年在深圳打工,去年6月初面临下岗的困境。沉迷于微信抢红包游戏的他,在微信群里认识了一个自称姓“李”的男子,发现了一个快捷的发家致富途径——出售银行卡,即通过“李”姓男子的QQ空间购买身份证,挑选和自己长得相似的人,去各地银行网点办理银行卡。根据每张银行卡是否开通网银,有无U盾,以不同的价格卖给“有特殊需要”的人,主要用于电信诈骗、网络赌博、洗黑钱等违法行为。
“我老婆听说这个事情后就同意了,我联系了在温州打工的弟弟,他也答应一起做,并叫上了他的朋友和我们一起干。”吴某说。财迷心窍的四人一拍即合,共计购买约280张他人身份证,决定前往丽水各县市 “大干一场”。
面不改色钻空子 大量出售银行卡赚钱
从网上购买身份证后,吴某一行四人流窜于丽水市莲都区、缙云县、云和县等地,在各个银行网点,使用他人身份证办理银行卡、网银等业务。为不被银行工作人员识破,该团伙还从深圳大量购买电话卡,每次办卡的的时候带一张电话卡用来开通验证银行卡。随后,由吴某将办理好的银行卡和U盾,以人民币500元至1000元不等的价格统一出售给上家“李先生”。直至去年9月,“得心应手”的吴某再次作案时,被银行工作人员发现并立刻时报警。公安机关一路追查,揪出吴某等人的“办卡团伙”,随即对四人进行抓捕,并全部缉拿归案。
据银行工作人员表示,因吴某等人的长相和身份证上的照片较为相似,且手机号码都能通过验证,所以不容易发现是冒用他人身份证违法办理银行卡的,吴某等人才能如此猖狂。
被判刑并处罚金 涉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案发后,公安人员从该作案团伙的车辆上依法查扣了189张他人身份证、91张手机电话卡、51套银行卡(包括配套身份证、电话卡、U盾)。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吴某等人无视国家法律,使用他人的身份证明骗领银行卡,该行为已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吴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罚金25000元,其他几名被告人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法官提醒:公民对个人信息要注意保密,尤其是身份证不要随意借给外人,注意妥善保管,如果身份证被盗或者遗失,建议报警,以免有人盗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同时谨防电信诈骗;银行部门应该把好关,核实办卡人的真实信息,对冒用他人身份证办理银行卡的人员,坚决不予受理。
(来源:法制网 供稿:胡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