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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团伙以招聘高铁乘服员为名诈骗50余人  涉案70余万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6年05月20日   文章点击数:  【打印】

 

团伙以招聘高铁乘服员为名诈骗50余人  涉案70余万
 
冒充铁路部门领导、工作人员或亲属、电视台工作人员等,发布招聘“高铁乘服员”假消息,骗取保证金与好处费,致使50余人上当受骗,“高铁乘服员”被换成了列车保洁员,直到列车保洁员合同一年到期失去工作,受害者们才向警方报案。近日,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北站地区分局破获一起合同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涉案金额达70余万元,《法制日报》记者今天上午从北站警方了解到此案的侦破经过。
今年1月22日,刘女士等50余人到沈阳市公安局北站地区分局经侦大队报案,称刘某德、吴某春、胡某军、刘某兴、王某环5人利用虚假身份,以沈阳铁路招聘高铁乘服员工作为由,骗取每人保证金1至5万元。
接到群众报警后,北站地区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周密部署,克服重重困难,最终侦破此案,先后将犯罪嫌疑人刘某德、胡某军、刘某兴抓获。另犯罪嫌疑人吴某春、王某环在逃。
警方查明,去年3月,刘某德从北京某保洁公司主管王某环口中得知,该保洁公司正在招聘到列车上做保洁服务的保洁员。为非法谋取利益,刘某德与王某环商议,由刘某德出面冒充铁路部门领导,并授意吴某春、刘某兴等冒充铁路工作人员或亲属、电视台工作人员,在社会上发布招聘“高铁乘服员”合同制工的假消息,由胡某军负责为招聘租用办公场地,伪装成“铁路员工招聘办公室”。与前来应聘“乘务员”的刘女士等50余名被害人签订了带有铁路名头的8年工作合同。
在收取每人保证金1至5万元后,吴某春以“盖章”为由将合同收走,随后又以交保险为由,让被害人再次各签订了一份甲方为北京某保洁公司的为期8年的空白工作合同。而刘某德等5人通过宣传铁路招聘合同制员工的虚假信息,与应聘人员签订假铁路劳动合同,每招聘1人收取万元以上好处费,五人分成,共非法获利70余万元。
去年4月,被害人刘女士等人按照合同约定,到列车上工作,发现原本是“高铁乘服员”的工作却变成了打扫卫生的列车保洁员。虽然发现上当受骗,但为了把当初交的“好处费”赚回来,刘女士等人没有选择报案。
直到去年12月,该保洁公司与沈阳铁路局为期1年的服务合同到期,刘女士等人失去工作,后向警方报案。
目前,涉嫌合同诈骗罪的刘某等3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警方正在抓捕另外两名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法制网   供稿:胡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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