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3 4 5
刑事案件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举案说法 >> 刑事案件 >> 正文

[刑事案件]男子办“博士班”诈骗50余万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6年06月01日   文章点击数:  【打印】

 

男子办“博士班”诈骗50余万
 
谎称与中国政法大学(以下简称政法大学)及菲律宾多所国外大学联合办博士班,北京东方文荟国际文化交流中心负责人许某以假成绩单、假博士毕业证骗取6名学员51.6万元。记者昨日获悉,许某被海淀法院以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博士班”深造男子被骗10余万
2010年3月,为移民方便,韩某想取得一名牌大学的文凭,于是他在网上搜到“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硕博网”,该网站宣称,若报名上政法大学和国外多所大学联合办的博士班,可拿政法大学的博士毕业证、学位证,另可与国外大学互认学分。
按照网上所留电话,韩某与许某取得联系。按照许某要求,韩某交了10万余元学费,其仅在政法大学国际交流中心上了3次课。
2010年7月,韩某就领到了一张抬头“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班”的证书。因认为这并非是许某当初承诺的毕业证,韩某多次找许某问原因。许某称,要想拿证,需再交2.6万元留学费,才可拿境外大学博士毕业证。
为此,韩某又交了2.6万元。此后,许某带着韩某两次到菲律宾马尼拉找学校,而所找的圣保罗和来西姆大学均否认与政法大学有合作,并拒绝韩某留学。
许某告诉韩某,“政法大学和菲律宾马尼拉的国立大学有合作,你再交8万元就可拿到学位。”这次,韩某并未轻信,他了解得知,该大学与政法大学也没有合作。自感受骗,韩某报警。
据了解,与韩某经历相似的张某、于某等5人也被多次骗到菲律宾,结果和韩某一样,均被所找的大学告知与政法大学没有合作,并拒绝留学。
发现招生造假两学院停止合作
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两名相关负责人称,2010年,两家学院与许某签了联合办班协议,但看到许某做的招生网站存在造假,且安排课时不够的情况;另外,许某还私自招生,且让学员将学费直接打入其私人账户,故学院即时发声明,终止了与许某的合作。
据了解,在与许某的合作中,政法大学认可并为57名学员颁发了毕业证,但韩某等6人的成绩单及毕业证均为造假,且政法大学与境外大学没有合作。
涉嫌合同诈骗被告人获刑12年
据了解,许某有前科,其曾因犯变造金融票证罪在2005年获刑两年。
检方指控称,2010至2011年,许某虚构可以使被害人出国留学并获得菲律宾大学博士学位的事实,在海淀区蓟门里小区政法大厦等地,骗取被害人韩某、王某等7人学费66.1万元。经被害人报案,许某在2013年11月12日被抓获。
面对指控,许某及其辩护律师均称无罪,其行为是正当经营。
海淀法院审理后认定,许某犯合同诈骗罪,其又是累犯,故最终判处许某有期徒刑12年,罚款60万元,并责令许某退赔韩某等6名被害人学费51.6万元。
 
                                       (来源:京华时报 供稿:徐继恩)
 
版权所有 @ 2017 四川文理学院武装保卫部(处) |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中段519号  | 联系方式:0818-2791110(莲湖校区)0818-2760415(南坝校区)
ICP备案号:蜀ICP备06020089号-1 、网警备案号:51170003000124     网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