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3 4 5
刑事案件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举案说法 >> 刑事案件 >> 正文

[刑事案件]男子转账窃取49万元 花20余万讨好网络女主播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6年04月22日   文章点击数:  【打印】

 

男子转账窃取49万元 花20余万讨好网络女主播
 
苏州21岁男子周某偷偷将他人微信账户内的49万余元据为己有,部分用来购买昂贵的虚拟物品送给网络女主播,讨其欢心,部分用于吃喝开销。
据警方介绍,4月12日,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盛泽公安分局接到市民沈某报警,称店员周某擅自窃取其微信账户内钱款。据沈某介绍,他在盛泽经营一家网络代购店,平时通过微信与客户联系,汇款都存在微信钱包内。店内有一部手机专门用于登录沈某的微信账号,虽然支付密码只有店长和自己知道,但店内所有员工都可以使用该手机与客户沟通。
4月11日,沈某查看微信账户时发现账上钱款莫名少了1万余元。细查后发现,从3月18日开始,账上钱款就陆续被转到店员周某账户上,每笔几百元至1万元不等,总金额竟达21万余元。
当天下午,沈某赶到周某住所与其对质。看到微信上的转账记录,周某无法抵赖,承认确实偷偷从老板微信上把钱转到自己账户,并称钱都被花完。于是,沈某拨打了报警电话。
接到报警后,警方展开调查。经查,2015年12月至2016年4月间,周某在沈某的代购店内,趁无人之际,利用其手机,多次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将沈某微信钱包内的钱转至自己账户,共计49万余元。此外,周某还私自将沈某放在仓库内价值两万余元的化妆品出售,所得货款也被转入自己微信账户。
据周某交代,半年前,他无意中看到了某直播网站,从此便喜欢上了这一虚拟平台。虚拟平台上,用户可以免费进入直播间围观女主播,但要想获得主播的青睐和互动,就要花钱送主播各种虚拟礼物。
“你只有花钱进去,才知道乐趣所在。”周某说,他一开始只是闲着无聊进入直播间看看,后来便迷上了。“我经常给她们买礼物,送了礼物后主播会一直和你互动,当着上万人叫你的名字,说‘感谢你’‘爱你’之类的话,让人特有满足感。”为讨女主播欢心,周某常在网站上一掷千金。据他交代,截至案发,他在网站上花了20余万元。目前,周某被警方刑拘。
版权所有 @ 2017 四川文理学院武装保卫部(处) |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中段519号  | 联系方式:0818-2791110(莲湖校区)0818-2760415(南坝校区)
ICP备案号:蜀ICP备06020089号-1 、网警备案号:51170003000124     网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