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大学毕业生编写出卖木马 致一市民蚀财受审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5年09月09日 文章点击数: 【打印】
大学毕业生编写出卖木马 致一市民蚀财受审
首例涉嫌罪名为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的新类型案在贵阳南明区法院开庭审理。
公诉人指控,被告盛某编写能避开计算机安全系统保护的木马,通过网络将非法程序出卖给他人,获利23450元,该木马程序被他人植入被害人桂平(化名)的手机系统,非法获取桂平的网络支付信息,造成桂平银行账户19990元被转移。
●手机接到莫名短信,点击安装后银行卡被转走19990元
因为工作需要经常打款收款,贵阳市民桂平在“翼支付”平台上绑定了自己的手机,还开通了手机银行,平常就通过手机直接办理支付和转账等业务。3月11日晚8点,在家的桂平接到一个陌生号码的短信,短信上有一个下载链接,出于好奇,桂平点击该链接地址后,又下载了一个未知名的手机软件,然后手机提示是否安装,这时桂平有些怀疑,就点击了“取消”,但是手机界面还是不断提示是否安装,于是他就试着点击了一下同意安装,结果安装完毕后手机正常使用没有任何异样。
当晚,觉得不妥的桂平又把该软件的程序和图标全部都删除,以为该软件已经完全被取消。
但第二天上午7点左右,桂平的手机上突然收到“翼支付”发来的一条支付额度被修改的短信,
“怎么会这样?!”桂平于是马上查看了网上银行的流水记录,顿时吓出了一身冷汗。原来,网上银行流水显示3月11日21点04分,他的银行卡被人转走9990元,12日凌晨0点04分又被转走10000元。收款人是一个他完全不认识的名字“韩某”,再仔细一看,发现自己的支付额度也由原来的每天2000元被恶意修改为20000元。
于是,桂平立即报警。
●计算机专业本科生编写木马程序贩卖
接到报警后,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网安大队迅速立案并对桂平被盗案中涉案的短信木马进行侦查,发现该木马程序中的“源代码”是盛某编写提供的。
盛某是一个90后大学毕业生,学的专业是计算机,他是安徽人,就学、就业和居住都是在安徽和江苏,从来没到过贵州,但4月4日,贵阳市南明公安分局的民警却找上门,在苏州市其居住地将其抓获归案并带回贵州接受审判。
原来,贵阳市民桂平的银行卡里的钱不翼而飞成为盛某一案暴露的导火索。
在昨日的庭审中,盛某对贵阳市南明区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盛某交代说,他大学学的是计算机专业,毕业后到苏州的一家信息科技公司工作后辞职。2014年12月,就在他辞职没有工作,经济出现窘迫的时候,偶然得知做手机短信拦截的木马程序可以在网上卖钱的信息,他就开始试着编写修改木马程序并很快成功。随后,通过网络、QQ手段将该木马程序非法贩卖给他人,获利23450元。
据盛某交代,他设计的木马程序的主要功能,就是在不用用户授权的情况下,在用户手机后台自动运行,然后拦截用户的短信,并且自动将短信和用户手机的通讯录上传到程序里设置好的手机上或者电子邮箱里。当有人用银行卡或者支付宝等网上支付工具操作,等待获取短信验证码时,验证码会被该木马软件自动拦截传到他人提前设置好的电话号码和邮箱中,这样就能顺利地盗取受害人卡上的钱财了。
公诉人认为,被告人盛某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获取23450元,造成桂平经济损失19990元,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应当以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结束后,法官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