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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仗义报恩 达州毕业生实习期内帮人三次运毒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5年03月24日   文章点击数:  【打印】

 

仗义报恩 达州毕业生实习期内帮人三次运毒

 
受恩惠:
在校期间,廖东(化名)常请程明(化名)吃饭,还邀他一起游玩;廖东曾多次给程明零花钱。
报知遇:
为报答廖东的知遇之恩,程明曾3次帮其运送毒品,且从未推卸,无偿运送;直至被警方抓现行。
触红线:
程明的行为实际上已触犯国家刑法的相关规定,帮忙运送毒品的行为等同与参与贩卖毒品的行为。
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为报答毒贩曾多次对自己施予过的“一饭之恩”,18岁的技校毕业生实习时曾3次帮朋友运送毒品,且每次运毒前已知道自己运送的是毒品仍坚持运送。
该名“仗义”的小伙子来自达州农村,上学时就认识一名毒贩,且常应邀一起吃饭玩耍,当朋友有需要时他便答应帮忙运送毒品,且不求回报。目前,该男子和毒品买卖双方当事人均已被处刑拘。
“一饭”之恩:读书时获资助,为报恩帮贩毒
程明(化名),达州市宣汉人,还差几个月就满18岁了,即将从重庆某技校毕业。年前程明到达州某单位实习。因其家住农村,且爸妈常年在外打工,对程明疏于管理,由爷爷奶奶拉扯大。后来,程明在重庆念书时,程家每月会按时将生活费汇入账上,然而这点钱无法满足小伙子逐渐增长的消费欲望。
念书时,程明认识了比自己大几岁的男子廖东(化名),廖东常请程明吃饭,还邀他一起游玩。日子久了,程明清楚廖东的工作,廖东曾多次给程明零花钱。如此,程明觉得自己受恩于人,应当找机会偿还。
2月28日凌晨1时许,廖东首次让程明携带价值100元的冰毒到南外给一名男子,还给程明拿了50元打车费。程明收到卖毒款后在网吧内将钱交给了廖东。“我知道帮忙带的就是毒品。”程明在明知自己是在运送毒品情况下仍答应帮忙。
三次“报恩”:从不求回报,运毒3次被抓现行
程明交代,3月1日18时许,廖东再次给他打电话,让其帮忙带毒品前往南外将货送给一男子,还递给了程明30元打车钱。出发前,廖东已联系好毒品的买家,且直接与买主约定好付款方式。对于帮忙运毒一事,程明每次从不过多询问毒品交易双方具体细节,且每次运毒前都已知道袋中是毒品。
3天后,3月4日17时许,当程明在网吧内打游戏时接到廖东电话,称需找程明帮忙。18时许廖东将一包用白纸包裹的袋子给了程明。程明当场打开袋子瞅了一眼,发现大约1克重冰毒被分成两个小包。廖东给一个电话给他,让其将货送往某酒店客房,还让买主用电话告知前往酒店的路线。
“赶到酒店前,买主让我帮他买包香烟。”程明拿着廖东给的20元打车费,搭乘一辆摩托车后直奔买主所在的酒店。在酒店内,程明收到买主支付的248元钱后下楼,却不知自己早已被民警盯上,并被民警当场擒住。与此同时,民警迅速将此次毒品交易双方当事人抓获。
进展:
男子及毒品买卖双方被刑拘
据警方介绍,程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详细交代了其3次帮朋友送毒经历,且每次运毒品都重约1克。民警解释,程明的行为实际上已触犯国家刑法的相关规定,帮忙运送毒品的行为等同与参与贩卖毒品的行为,且程明在每次运送前已知道自己是在运毒,没拒绝却答应了。为此,程明也将受到相应的法律惩处。
目前,程明以及此次毒品买卖双方当事人均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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