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两人称贷款买手机获兼职费 骗取近千大学生500余万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4年11月12日 文章点击数: 【打印】
两人称贷款买手机获兼职费 骗取近千大学生500余万
今年5月,成都近千名学生被骗办理了价值数千元的手机分期付款业务,人均受骗5000余元。11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被告人李某某和唐某因与在校学生进行虚假手机交易,以学生名义从金融机构骗取贷款500余万元,近日,两名被告人以骗取贷款罪被依法提起公诉。
去年年底,成都不少高校的兼职群里开始散发“兼职分期贷款可获百元兼职费”的消息,吸引了不少的大学生参与。于是,不少大学生根据兼职消息上的联系地点,前往成都赛格广场与一家通讯器材有限公司的“业务代表”唐某、李某某签订了业务合同,办理了分期贷款业务。
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同学向四川新闻网记者介绍,在办理手机分期贷款业务时,办理人唐某称,只要以分期贷款方式购买一部手机,即可获得100元“兼职费”。“不需要我们出钱,只需签订一份合同即可。每月的贷款由他(唐某)来偿还,手机则由我们保管,最后他再收回去……”
不过,在随后不久,不少同学也陆续收到来自银行的催款短信。而承诺还款的唐某,则并未偿还贷款。当初签订合同购买高档手机的同学们,不得不个人来承担每个月的分期还款。这时,同学们才发现受骗了。
四川新闻网记者了解到,同学们购买的手机均为中高档品牌,贷款金额为3千至5千多元。其中不少人还办理了两项贷款业务。参与的“兼职者”按照要求签订了一份合同和分期手续后,获得了100元的“兼职费”。据了解,被骗大学生近千人,几乎涉及成都所有高校,人均被骗贷款金额在5000元左右。
来源:四川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