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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手机聊天陷桃色陷阱 男子遭群殴敲诈12万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4年02月18日   文章点击数:  【打印】

 

手机聊天陷桃色陷阱 男子遭群殴敲诈12万
 
李某通过手机聊天软件认识了一名晏姓女子,两人相约在宾馆房间见面。其间,晏某借故离开后便带着丈夫邱某等人返回宾馆,以与妻子发生性关系为由,对李某进行群殴并向其索要12万私了。近日,彭水警方成功破获这起敲诈勒索案件,已抓捕犯罪嫌疑人5人。
1月12日下午,李某来到彭水出差,在县城某酒店开了一间房。李某通过手机聊天软件认识了昵称叫“虚伪的人类”的网友,经过一番热聊后,李某得知该人姓晏,在彭水某康复中心工作。李某碰巧出差到宴某所在的公司指导工作,两人相互介绍后,越聊越亲密。
14日21时许,晏某突然提出想见李某,李某马上答应赴约。由于天色已晚,晏某提出到李某所住的酒店聊天,两人在房间聊天约30分钟后,晏某借故离开了房间。
21时45分左右,宴某带着两男一女来到了李某的房间,其中一人自称是宴某的丈夫邱某,进门不问就一拳打在李某脸上,随即声称李某与宴某发生了性关系,问李某打算怎么解决此事。
李某说,两人只是在房间里聊了一会儿天,并没有做其他事情。邱某便将李某推倒在地,并抢过李某的手机摔在地上。
几分钟后,邱某打电话叫来高某、吴某、任某等七名男子,对次对李某多次实施殴打、恐吓并将其控制在房间内。邱某等人恐吓李某,如果不拿出20万私了,就别想离开彭水,如果李某敢报警,就将其弄死在彭水。在李某多方的哀求下,邱某同意李某拿12万元来私了此事。
李某在邱某等人的恐吓和威胁下,当天晚上就向朋友借了3万元交给邱某。邱某让李某立下字据,要求剩余的9万元在15日上午11点钟之前交给邱某。15日上午,李某将银行卡交给李某等人,去银行取钱。邱某等人拿到余下的9万元后才离开了宾馆。随即,李某向彭水警方报了案。
接到报警后,彭水警方立即展开调查,通过宾馆的视频监控,民警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宴某和邱某的真实身份,并对二人上网追逃。
1月23日上午,宴某和邱某到彭水县车管所办理业务时,被民警当场抓获。经审讯,宴某和邱某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实施,并供出了参与此事的犯罪嫌疑人高某、吴某、任某等人。
2月11日、12日,犯罪嫌疑人任某、吴某相继在重庆渝中和彭水黄家坝镇落网。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的办理中。
律师说法:
重庆鼎凌律师事务所江涛律师表示: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晏某通过手机聊天将李某骗至酒店房间,随后邱某等人以暴力恐吓的手段向李某索要财物,他们的行为涉嫌构成敲诈勒索罪,且为共犯。
律师提醒:为了钱财不择手段的人确实存在,奉劝大家不要因为金钱的诱惑而进行违法犯罪的活动。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的结果只会是得不偿失,遗憾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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