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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16岁初中女生产下女婴将其勒死潜逃5年获缓刑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2年06月19日   文章点击数:  【打印】

 

16岁初中女生产下女婴将其勒死潜逃5年获缓刑
一个刚满16岁的初三女生,与男同学恋爱偷尝“禁果”,产下一名女婴,因怕被人发现,遂将女婴勒死后潜逃5年。
近日,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犯罪嫌疑人张筱琳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执行。
记者经过多方走访,试图还原这个青春期留守女孩的种种经历。
早恋少女不知怀孕
在宿迁农村某中学读初三的女生张筱琳,中等个儿,长得端庄俏丽。虽然只有16岁,但却因俊俏而经常有男生约她出去玩,但都遭到张筱琳的拒绝。
2006年暑假,张筱琳在一次郊游中与同校男生宋超相遇。二人一见钟情。青春期的躁动,终使两人在一片小树林里偷尝了“禁果”。
事后,张筱琳既惊又怕,既不敢将此事告诉远在外地打工的父母,也不敢告诉留守在家照顾她的爷爷奶奶,更不敢告诉学校老师。
张筱琳没有想到的是,这次偷尝“禁果”彻底改变了她的命运。
几个月后,看着小腹渐渐地隆起,没有任何生理卫生知识的张筱琳将怀孕的体征误认为发胖。为了让自己显得苗条,她甚至用布带将自己的腰勒得紧紧的。
而呕吐、腹痛等妊娠前的剧烈反映,则被女孩儿认为是食物中毒、拉肚子,到校医务室要了止痛药回宿舍服用。
16岁少女“意外”产子
2007年4月18日下午,张筱琳突然腹痛难忍,于是向班主任请假休息。回到住处后,难以抑制的剧烈疼痛仍旧没有引起她的任何怀疑。认为是自己拉肚子的张筱琳随手找了个塑料盆便蹲下“解手”,随即一个女婴“呱呱”落地,掉在盆里。
面对这一从没有经历的场面,惊惶失措张筱琳害怕别人听到婴儿的哭声,慌忙对婴儿采取捂鼻、堵嘴、用毛巾勒颈部等办法,试图让婴儿不出声,结果导致婴儿窒息死亡。张筱琳随后将婴儿尸体装进一个编织袋,扔在班主任家院内的阴沟里。
因失血过多,张筱琳身体虚弱,便向学校请假回家。回家后,她的爷爷、奶奶见她脸色蜡黄,心疼地问她是不是病了。她则撒谎说自己是贫血,在家休息几天就好了。
事隔一周,张筱琳的班主任在家中的下水道处发现死婴,当即报案。经现场勘查,警方将焦点锁定在张筱琳身上。鉴于张筱琳是学生,身体虚弱没有康复,公安机关对其采取了监视居住的刑事措施。但案发3天后,当公安机关传唤张筱琳时,她已逃得无影无踪。
东窗事发逃亡五年
“我是一路讨饭逃到安徽的。”5年后,当张筱琳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悔恨交加。
原来,5年前在被公安机关监视居住后,法律知识近乎空白的张筱琳惶惶不可终日,最后,她揣着身上仅有的100元钱,买了一张到郑州的火车票,逃离了家乡。据张筱琳回忆,每当听到警笛声,她便认为是警察追来抓自己的,赶紧找地方躲起来。手上仅有的钱花光了,便沿路乞讨,有时讨不到饭吃,便爬上附近的树上捊槐树叶和槐树花充饥。因怕被发现,她逃跑途中专拣行人稀少的小路行走,夜晚,有时躲进村民家的草堆里过夜,有时与乞丐混在一块。
张筱琳几经辗转来到了湖北麻城,饿晕在一家餐馆门前。好心的餐馆老板见她可怜,便让她在自己的餐馆里做帮工。
在餐馆打工期间,张筱琳和一起打工的青年小郭谈婚论嫁,不久便回小郭的老家结婚生子。
张筱琳说,虽然婚后隐姓埋名的自己早已生儿育女,但心里一天也没有踏实过,依然成天担惊受怕,听见警车的声响吓得浑身颤抖,看见警察总是绕道而行,从不敢与人发生矛盾,甚至遭遇小偷被打,也不敢报警。
■案意点击
一个年仅16岁的留守少女,在青春期懵懂出轨,从怀孕到婴儿出生期间,张筱琳没有受到包括亲人、同学、老师等在内的关注,在手足无措中,将新生儿杀死,让人在同情之外心情倍感沉重。
当前,大量农村人口外出打工,留守现象日益突出。留守老人受体力、文化程度等因素所限,照顾孩子的能力相当薄弱;留守儿童又屡屡成为受侵害的对象。解决留守问题,成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个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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