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大三学生男扮女装潜入女生宿舍偷内衣 获刑4年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3年03月14日 文章点击数: 【打印】
大三学生男扮女装潜入女生宿舍偷内衣获刑4年
穿红衣,戴假发,蹬高跟鞋……大三男生殷某凌晨潜入女生宿舍,抢夺一女生挎包后演变成抢劫。江夏区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并罚款3000元。
22岁的殷某,老家在安陆,2009年到江夏某学院读书。没有女朋友,他看别的男生几乎都有女朋友时,心里很不是滋味。
殷某在一部电影中看到,一男子穿着红衣,戴着假发进入女职工宿舍盗窃女性内衣裤。他也想这样进女生宿舍偷内衣,就网购了假长发、红上衣和高跟鞋。
去年9月18日凌晨2点多,殷某穿上红衣服,戴上假发乔装成女生,进入学校女生宿舍。他在走廊里来来回回走动,透过窗户隐约看到寝室里一些女生都穿着睡衣或吊带裙睡觉的情景,他足足呆了半个小时都不想挪步。见两名女生走来,殷某突然拉扯一人的挎包。该女生问“你要干嘛?”殷某说“不许叫"”并继续拉扯挎包致对方倒地。包带被拉断后,殷某携包逃跑。包内有iphone4手机等物。
去年10月23日晚,在江夏大桥新区大花岭小区一10多平方米的出租屋内,警方将正着女性内裤睡觉的殷某抓获。警方发现,该出租屋内竟摆放着20多件女性内衣。民警还发现殷某的电脑里装有30多部黄色电影以及10多张被抢挎包的女大学生的个人生活照片,这些照片来自该女生被抢的苹果手机。经鉴定,被抢手机价值3060元,受害女生四肢多处擦伤,损伤程度属轻微伤。
法庭上,律师于小晓为被告人殷某辩护称,其使用暴力,是针对财物,而非直接攻击人身,受害女生是来不及反抗,而不是不能反抗、不敢反抗。另外,殷某一贯盗窃女性衣物的行为是为了满足其恋物癖心理。
法院审理认为,殷某的行为符合抢劫罪的犯罪构成,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事后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该院依法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