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3 4 5
其他案件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举案说法 >> 其他案件 >> 正文

[治安案件]装卸工醉酒“砸场子”殴打民警被拘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08年06月13日   文章点击数:  【打印】

 

装卸工醉酒“砸场子”殴打民警被拘

 

6月8日晚10时许,郑某(男,28岁,渠县土溪镇人,达州火车东站装卸工)在酒后与其3名同事到我院新区食堂顶楼鲁某(校外人员)开设的“跳跃的起点”水酒吧大厅喝酒。坐下没多久,郑某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因当时大厅有人正在唱卡拉OK,影响了郑某接电话,郑某遂到吧台,要求业主鲁某关闭音响以方便他接电话。鲁某拒绝了他的要求,并告诉他:唱歌的也是酒吧顾客,请大家互相尊重,还提醒郑某到门外接听电话。然而郑某却认为鲁某不给自己面子,遂与其发生争吵,继而抓打,在抓打过程中,郑某的左耳撞到书架上受伤,吧台处电脑被损坏。

随后,郑某被群众劝离了现场,鲁某则拨打电话报警。接警后,巡警立即感到现场,并将鲁某移交至辖区朝阳派出所报案。朝阳派出所副所长黄炳文立即对此事展开调查,就在民警询问鲁某时,其妻打电话称:刚才“闹事”的人又带“一发”人到水酒吧来了。黄警官立即带领三名民警赶赴现场,发现郑某带领其同事吴某(男,28岁,金堂人)、王某(男,19岁,绵阳市人)、许某(男,20岁,遂宁人)、李某某(男,40岁,遂宁人)等十余人正聚集在水吧楼下。民警立即上前向这伙人亮明身份,请郑某等人到派出所进行调解。但郑某等人拒不配合,并动手殴打出警民警,导致4名民警不同程度受伤。支援民警到达后,将郑某等人带离现场至朝阳派出所。

经审查,郑某等人对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已被通川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王某、李某某等五人被处以治安拘留。

 

版权所有 @ 2017 四川文理学院武装保卫部(处) |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中段519号  | 联系方式:0818-2791110(莲湖校区)0818-2760415(南坝校区)
ICP备案号:蜀ICP备06020089号-1 、网警备案号:51170003000124     网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