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3 4 5
特别提醒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举案说法 >> 特别提醒 >> 正文

[特别提醒第86期]微信索要电话号码或为新骗局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4年10月16日   文章点击数:  【打印】

 

微信索要电话号码或为新骗局

 
浙江省公安厅官方微博“浙江公安”14日发布提醒,目前已经发生多起通过微信实施的诈骗案,如果有微信好友提出借钱或者发送手机号码等要求,一定要电话联系后再做决定。
  据了解,通过微信实施诈骗的手段一般为:首先告诉微信好友自己手机刷机,通讯录丢失,希望好友将手机号码通过微信发送;然后微信好友会收到验证码,诈骗方又以刷机后登陆微信需要好友验证为理由要求微信好友发送验证码。
  专业人士称,发生这种情况实际上是好友微信已经被盗取,诈骗方也由索要手机号码获得了其他微信的登陆账号信息,同时使用了密码找回功能,一旦验证码被发送,就意味着微信账号可以被诈骗方登陆,可以使用微信支付功能以及通过微信向好友借钱。
  浙江公安提醒,如果有微信好友提出借钱或者发送手机号码等隐私信息的要求,一定要先进行电话或者语音联系后再做决定,千万不要轻易做出汇款决定。
 
版权所有 @ 2017 四川文理学院武装保卫部(处) |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中段519号  | 联系方式:0818-2791110(莲湖校区)0818-2760415(南坝校区)
ICP备案号:蜀ICP备06020089号-1 、网警备案号:51170003000124     网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