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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第41期]交警提醒:遇见“团雾”勿就地停车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09年12月13日   文章点击数:  【打印】

 

交警提醒:遇见“团雾”勿就地停车

 

11月下旬以来,连续出现大雾天气,给交通运输秩序带来极大影响。为了自身安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若遇见“团雾”,勿就地停车。

“团雾”是受局部地区微气候环境的影响,在大雾中数十米到上百米的局部范围内,出现的雾气更“浓”、能见度更低的雾。

由于“团雾”预测预报难、区域性很强,车辆难以提前得到通知或警示,往往造成驶入“团雾”区域内根本来不及减速,常常酿成重大交通事故。所以专家和交警建议,行人、车辆等如果进入“团雾”区域内,需要立即提高警惕,减速通过。特别是驾驶员在进入能见度很低的“团雾”区域时,切记不能就地停车,最好就近选择道路出口缓慢驶出,或进入附近的服务区暂避,等待“团雾”消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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