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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证]学生户口迁移(迁入、迁出)办理程序
发布时间:2008-01-13   作者:   编辑:

    学生户口迁移(迁入、迁出)办理程序:

  一、学生户口迁入手续办理程序

  1.凭录取通知书并带上户口簿到户口所在派出所申报迁(移)出登记,经审核复查后由派出所签发户口迁移证件,并注销原户口;

  2.报到时,将本人户口迁移证交院保卫处办公室办理集体入户登记手续。   

  二、学生户口迁出手续办理程序

    1. 学生毕业时,户口迁回原籍或工作单位;

  2.学生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后,除退学、开除学籍外,其他情况一律不得中途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