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集体户新生子女的户口申报:
1.根据婴儿父母的意愿,可在男方或女方申报。
2.凭教职工集体户口登记卡、结婚证书、婴儿出生证明、生殖健康服务证(生育证) 到保卫处开具同意落户证明。
3.持户口登记卡、婴儿出生证明、生殖健康服务证 (生育证)、同意落户证明到派出所申报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