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证]公安部公布2007年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定居审批放行分数线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08年01月13日 文章点击数: 【打印】
日前,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公布了2007年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定居各类申请审批放行分数线。2007年,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澳门定居夫妻团聚类审批放行分数线为182.6分,即2002年12月31日之前夫妻分居;无依靠未成年人投靠亲属类为16分,照顾在港澳地区无依靠父母类为6分,无依靠老人投靠亲属类为16分。凡达到上述赴港澳地区定居审批放行分数线的申请人,2007年内可按得分高低顺序,经审批后赴港澳地区定居。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负责人表示,自1997年5月内地居民申请赴港澳地区定居实行打分排队以来,各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依法受理审批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定居的申请。申请人如需了解打分排队情况,可向受理其赴港澳地区定居申请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