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已通过,7月1日起施行!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20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4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