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达州城区57个机动车违反禁止停车标志标线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自动监控抓拍点位的公告
作者: 编辑:任军 来源: 凤凰山下 发表于:2019年05月10日 文章点击数: 【打印】
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公布达州城区57个机动车违反禁止停车标志
标线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自动监控抓拍点位的公告
〔2019〕第5号
一、自2019年5月15日0时起,公安交警部门正式启用达州城区57个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机动车违反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实施自动监控抓拍,对违反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100元罚款,记3分。
二、监控抓拍路段
(一)金山北路(西客站路口至罗浮阳光路口路段)2套;
(二)紫荆花路(罗浮阳光路口至滨江四季花城路口路段)5套;
(三)龙泉路(滨江四季花城路口至龙泉路体育路路口路段)5套;
(四)白塔路(通川区七小西外校区路段至原好一新批发市场路段)9套;
(五)大西街(红旗大桥至大西街翠屏路路口路段)2套;
(六)翠屏路(翠屏路大东街路口路段)1套;
(七)大东街(中心医院门诊部路段)1套;
(八)通川中路(通川大桥北头路段)1套;
(九)通川北路(达巴路口至凤凰大桥路段)7套;
(十)肖公庙路(凤凰大桥至吴家沟大桥路段)2套;
(十一)滨河东路(中心医院住院部路段)1套;
(十二)南滨路(洲河大桥至红旗大桥路段)3套;
(十三)通州大道(龙郡隧道至高速达州站出口路段)9套;
(十四)达川大道(梧桐梁天桥至达川区教育局路口路段)9套。
三、注意事项
(一)上述路段,允许机动车在不超过60秒的时间内临时上下人,但临时上下人不得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并做到即停即走,不得候客、揽客。
(二)达川大道工商银行路口至石家湾路口路段,允许机动车20时至次日7时在夜间限时停车泊位内停车,在规定时间和规定区域外严禁停放。
特此公告
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