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冬季防火安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8年01月04日 文章点击数: 【打印】
关于进一步加强冬季防火安全的通知
校内各二级单位:
目前正值冬季,天气严寒,天干物燥,用火、用电增加,是火灾事故发生的高峰期。近期,达州市已发生多起因使用取暖器引发的火灾,给校园冬季防火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为强化消防教育和管理,全面提高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确保校园稳定及师生员工人身及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冬季防火安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为所在部门安全责任人,要加强单位所辖区域的安全监督检查及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管理,着力提高防火意识,有效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二、各单位要做到人走断电,消除火险隐患,使用的取暖器功率不得超过1800瓦。
三、学生处要落实学生公寓防火巡查、检查制度,严禁学生公寓内使用各类800瓦以上大功率电器及“热得快”等不合格产品,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及财产安全。
四、博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后勤服务处按部门职责加强对校园超市、小卖部、校园影院及合作经营商铺、餐厅及校内闲置房屋、出租房的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校园内严禁销售不合格电器产品;对工作人员住所加强检查,规范安全用电。
五、严禁使用电炉。
六、对使用时间长、电源线路老化、故障频繁的电器设备,要联系校内职能部门及时更新和维修。
七、电器设备使用中,出现糊味、焦味,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通知专业维修人员维修,不准擅自处理。
八、近期将组织人员进行一次用电安全专项检查,对超功率电器及“三无”电器将当场予以暂扣或收缴,对违规违章行为将予以通报。
九、对管理不到位而造成火灾、火险的单位责任人,将启动问责机制。
四川文理学院
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