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实施通川区红塔路(快速通道)早晚高峰时段单向进出城通行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6年12月09日 文章点击数: 【打印】
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实施通川区红塔路(快速通道)早晚高峰时段单向进出城通行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2016年第26号)
为切实规范通川区文家梁黄泥碥公园建设期间周边路段的道路交通秩序,结合朝阳中路、红塔路(快速通道)早晚高峰期潮汐交通特点和广大市民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整合道路资源、提高通行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实施通川城区红塔路(快速通道)早晚高峰时段单向交通组织临时管制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以调休工作日为准)早高峰时段(7:30—9:30),行经红塔路段的车辆自东向西实行单向出城通行。即:车辆从红旗路红塔路路口(红旗大桥北头路口)、西胜街红塔路路口进,从红塔路朝阳中路路口(罐头厂路口)出;允许红塔路驶出车辆在红塔路朝阳中路路口(罐头厂路口)左转驶入朝阳中路。
二、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以调休工作日为准)晚高峰时段(17:30—19:00),行经红塔路段的车辆自西向东实行单向进城通行。即:车辆从朝阳中路红塔路路口(罐头厂路口)进,从红塔路红旗路路口(红旗大桥北头路口)、红塔路西胜街路口出;允许白塔路(好一新商城路段)驶出车辆左转驶入朝阳中路。
三、朝阳中路红塔路路口机动车禁止左转交通组织措施调整如下:
(一)红塔路(快速通道)出城方向每日禁止左转时间,由7:30—19:30调整为9:30—19:00。
(二)白塔路驶出车辆每日禁止左转时间,由7:30—19:30调整为7:30—17:30。
四、凡违反本《通告》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五、本通告自2016年12月13日起试行。原有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特此通告。
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