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达州籍小型客车在G65包茂高速公路部分区段免费互通的公告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6年05月16日 文章点击数: 【打印】
SFFD-2016-017
达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达州籍小型客车在G65包茂高速公路
部分区段免费互通的公告
〔2016〕第5号
因2016年达州市中心城区多个点位开展缓堵保畅施工建设,为缓解达州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拥堵压力,最大限度减少市民交通出行困扰,达州市委、市政府决定,鼓励达州籍小型客车临时在G65包茂高速公路徐家坝站、达州站、达州南站区段通行,通行费用由市财政统一结算。此项政策试行一年。现公告如下:
一、免费通行时间:2016年6月1日零时起施行(试行一年)。
二、免费通行车辆:达州籍(川S号牌)7座(含)以下小型客车。
三、免费通行范围:G65包茂高速公路徐家坝站、达州站、达州南站区段之间免费互通,只限于ETC卡通行。
四、结算方式:通行费用由市财政统一结算。
五、办卡银行:车主只能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监控结算中心签约的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网点免费办理ETC卡。已在上述银行办理ETC卡的可直接使用,未办理ETC卡的从公告之日起自愿前往上述银行办理。
六、注意事项
1.严禁“大车小标”骗取通行费,违者将依法追缴通行费并追究法律责任。
2.“U行车辆”和“路径异常车辆”,不享受该免费通行优惠政策,由车主(驾驶人)自行支付通行费用。
3.若因ETC卡出现故障无法扣费,请及时到办卡行维修或更换,当次通行费由车主自行支付。
4.严禁未办理ETC卡的车辆进入ETC卡专用车道,违者严处。
本公告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期满自行失效。
特此公告
达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