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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在校园道路上使用电动滑板车及平衡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03   作者:   编辑:

 

关于禁止在校园道路上使用电动滑板车及平衡车的通知
 
时下,不少年轻人开始使用电动滑板车、平衡车代步,实际上却隐藏了很大的安全隐患。电动滑板车速度与普通自行车甚至部分违规电动车相仿,若在人行道上行驶,给步行人群造成诸多不便,甚至安全威胁,若在机动车道上行驶,更可能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
独轮体感车、两轮平衡车在内的电动平衡车和电动滑板车等代步工具,既不符合我国的机动车安全标准,也不在几类非机动车的产品目录内。根据道路交通法规定,这类滑行工具不具备路权,不能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更不能驶入机动车道,只能在封闭的小区道路和室内场馆等地方使用。
校园道路人流、车流较多,为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禁止任何人在校园道路上使用电动滑板车及平衡车等滑行类设备,若违规使用发生意外事故,由当事人承担所有责任。一经查证,一律予以暂扣。
请各位师生自觉遵守并互相转告。
 
                      综治办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