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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暂住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13 作者: 编辑:
关于办理暂住证的通知
莲湖校区各二级学院:
接通川区公安分局朝阳派出所通知,为了方便学生办理暂住证,通川区公安分局朝阳派出所特委托学校保卫处代为办理在校学生的暂住证,请需办理暂住证的同学于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带上学生证、一寸免冠证件照到行政楼1016室办理即可。
2015
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