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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范围内征集禁毒公益广告作品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6年03月30日   文章点击数:  【打印】

 

关于在全校范围内征集禁毒公益广告作品的通知
 
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充分利用好禁毒公益广告的形象化宣传优势,拓展禁毒宣传的受众覆盖面,增强禁毒宣传的影响力,更好的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远离毒品侵害,达州市禁毒办、达州市文体广新局印发了《2016年达州市禁毒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暨展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州市禁毒办〔2016〕2号),按照校领导指示,由保卫处根据通知精神,面向全校征集作品,择优报送达州市禁毒办。请各部门、二级学院鼓励师生根据自身专业优势,踊跃参与此次征集活动。
一、作品主题
以“真爱生命,远离毒品”为主题,大力宣传禁毒法律政策、广泛传播毒品预防知识、真实反映毒品严重危害、教授识毒防毒技能技巧、展示禁毒工作者风采,号召人民群众同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作品主题突出、创意新颖、原创性强、可看(听)性佳。
二、项目设置
(一)电视类公益广告。优秀作品3个,第一名扶持资金5000元,其余2个各扶持资金3000元。
(二)广播类公益广告。优秀作品3个,第一名扶持资金2000元,其余2个各扶持资金1000元。
对优秀作品及单位由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三、作品形式及技术标准
作品形式分电视类禁毒公益广告和广播类禁毒公益广告两种形式。参赛作品时长为15秒、30秒、45秒、1分钟。
(一)电视类。1.高清:分辨率不得低于1280*720(16:9)或960*720(4:3),码率不得低于8M/秒,格式以MP4等主流高清通用格式为主;2.动画:需转换为AVI、MP4视频格式后提交。请勿提交flv等动画格式。
(二)广播类。不低于16位,比特率不低于128kbps,采样频率不低于22.05khz,格式应以MP3、WMA等主流音频格式为主。
四、作品使用
(一)优秀作品将在市县两级电视台、广播媒体上集中展播。
(二)优秀作品将推荐给航空、地铁移动电视、电影院线及网络平台播出。
(三)优秀作品将纳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优秀公益广告作品库”,供全国各类播出机构下载播出。
五、相关要求
(一)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作品必须由作者本人参与创作(合作者可联名参加),作者应确认拥有其作品的著作权,如因此引起相关法律纠纷,其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二)作者应保证送选作品将不会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法律纠纷,否则其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三)本次征集活动拒绝任何可能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作品。
(四)除非特别申明,送选作品可被主办单位无偿用于与本次征集活动相关的宣传活动;主办单位拥有将优秀作品出版音像制品的优先权利。
(五)活动规则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凡递交作品,即视为同意上述法律问题说明。
六、参加方式
参加本次作品征集活动的人员请于2016年4月21日前将作品发至邮箱:519508084@qq.com或送保卫处治安科,由保卫处择优统一报送组委会。
联系人:孙老师(0818—2791110)
 
 
                                                        四川文理学院武装保卫部(处)
                                                              201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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