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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禁携带火源、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凤翔山、龙腾山的紧急通知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5年05月14日   文章点击数:  【打印】

 

关于严禁携带火源、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凤翔山、龙腾山的紧急通知

 
校内各部门:
5月13日19时30分左右,莲湖校区龙腾山发生森林火险,过火面积10余平米,致使三棵树木不同程度受损,由于发现及时,处置得当,没酿成火灾。此次森林火险,现场分析应为乱扔烟头所致。为了有效预防森林火灾,保护绿化植物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广大师生到凤翔山、龙腾山游玩时,严禁携带火源、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
2.在凤翔山、龙腾山开展活动时,严禁燃放烟化爆竹和孔明灯,禁止在山上野炊烧烤、点蜡烛和吸烟。
3.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监护人要履行有效的监管义务。
4.对违反上述规定而引发火灾事故,造成一般损失的,行为人应依法赔偿损失和支付补救费用;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特此通知
 
                  四川文理学院绿化委员会
                   201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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