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兵役登记的通告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5年05月15日 文章点击数: 【打印】
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兵役登记的通告
〔2015〕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四川省征兵工作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我市2015年度兵役登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凡本市范围内的男性公民中:1995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初中毕业生;1995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高中毕业生;1993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1992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大专毕业生;1991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本科毕业生,均应依法履行兵役登记义务。上述对象统称为适龄公民。
二、登记方式
(一)网上登记。2015年8月10日前,适龄公民及时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www.gfbzb.gov.cn)进行网上兵役登记,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以下简称登记表),符合参军基本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还须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二)现场确认。高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适龄公民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明和网上下载打印的登记表,到就读高等学校驻地兵役机关现场审核确认登记情况和初检初审;其他适龄公民应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明和网上下载打印的登记表,到本人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武装部现场审核确认登记情况和初检初审。
三、法律责任
实行兵役登记是公民的法定义务。凡逾期没有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公民,须向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或就读学校驻地兵役机关申请补登并说明原因;凡未参加当年网上兵役登记和现场审核确认的公民,均不能被兵役机关和基层单位推荐、确认预征对象,不能征集入伍;适龄公民如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阻碍适龄公民参加兵役登记,经教育不改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要依法组织或督促适龄公民按时参加兵役登记。
四、咨询受理
各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通川区2537017,达川区(含达州经开区)2334924,万源市8616762,宣汉县5889072,开江县8231691,大竹县6219875,渠县7778897。各征兵办公室地址等信息可登陆“全国征兵网”查询。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期满自行废止。
达州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