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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预防溺水事故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5年06月18日   文章点击数:  【打印】

 

关于切实做好预防溺水事故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二级学院:
近段时间,全国各地学生溺水事故不断发生:5月31日,遂宁市安居区白马镇3名儿童结伴在水塘玩耍溺水身亡;6月6日,绵竹市土门中学6名学生到河边钓鱼,其中2名学生意外溺水身亡;同天,攀枝花市金江中小学2名女生和第十一中小学1名男生到金沙江边玩耍,一名女生失足落水,另两名学生施救,造成3人溺亡;6月13日,川外成都校区两名大学生在崇州市街子古镇御龙桥下的味江戏水时,落入水深处不幸溺亡;6月14日下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一名学生在校内游泳池游泳时不幸溺水,现场工作人员及120医生抢救无效身亡。连续发生的学生溺水死亡,令人十分痛心,不仅给这些学生所在的家庭带来巨大的精神伤害和永远无法抚平的伤痛,也给校园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为防止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全面而有针对性地做好防范师生溺水事故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预防师生溺水事故工作
夏季是游泳溺水事故的高发易发季节,各部门要从近期发生的溺水事故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提高对师生防溺水安全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将安全工作的重心转移到预防上来,进一步明确并落实相关要求,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系列防范工作,强化师生的防范意识,提高师生自护自救技能。
二、进一步加强预防溺水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是做好预防师生溺水工作的重点,同时也是预防师生溺水事故最有效的途径。
1.各部门、二级学院要立即开展一次以“预防溺水,珍爱生命”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教育师生员工严禁私自下河(塘、湖、库)游泳。二是教育师生员工严禁到水库等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需要游泳的师生必须到有安全设施、有救护人员的游泳池游泳,不会游泳的师生必须有熟悉水性的同伴陪同,身着救生衣等安全设施在游泳池浅水区域游泳。三是教育师生员工不要擅自到湖泊、水库等水域开展如快艇等存在安全隐患和危险性极高的水上运动。四是教育师生员工无论是外出旅游、实习见习、假期在家或往返路途期间,务必提高防范意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五是通过教育提高师生员工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自救、正确施救的能力。
2.落实校内水域的防控措施。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校内人工湖、水池等易发生溺水的地方的警示标牌和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并加大巡防力度,广大教职员工要加强对小孩的教育和管理,严禁小孩私自到校内人工湖、水池旁嬉水,共同做好预防溺水事故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各部门、二级学院要通过主题班会、专题板报、播放安全教育光盘等各种形式,及时开展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
2.要加强领导,强化管理,要站在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安全的高度,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防范。
3.请各部门、二级学院于6月28日前将本单位开展防溺水事故的工作情况书面报综治办。
 
                        综治办
                         201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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