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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秩序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4年09月12日   文章点击数:  【打印】

 

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秩序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全体师生员工:
为规范校内交通秩序,营造良好的教学、科研、工作、生活环境,达到安全有序,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是进入校园的各类车辆,请务必遵守交通法规,按照交通标识、标线行驶,并在指定的停车区域有序停放。广大教职员工要带头维护交通秩序,自觉服从管理,停车时要妥善处理好相邻关系,确保车辆停放有序和道路畅通,杜绝乱停乱放现象发生。
2.校内未施划停车线的路段,禁止停放机动车辆。
3.学府雅苑四—五—六—七栋间的道路为单行道和消防通道、七—八栋西侧通道为消防通道、七—八栋间环岛道路及所有人行通道禁止停放一切机动车辆。
4.在校园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辆,请遵守限速规定,禁止鸣号。
5.文理大道两侧设置了人行专用通道,严禁行人在机动车道上通行。广大师生员工及过往行人通过校园道路时应注意过往车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从人行横道线上通行。
即日起,学校将派专人对校园内违规行驶和停放的车辆予以纠正对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我们将采取专用锁车器锁车的措施同时扣除车辆管理部门或自备车主所在部门综合治理分,教职工家属及亲友的车辆乱停乱放的扣该教职工所在部门综合治理分。在停车区域逆向停放的,一次扣0.5分;在未施划停车区域停放的,一次扣1分;停在住宅小区环岛及人行通道的,一次扣2分;停放在消防通道的,一次扣3分。所扣分值纳入年度考核。
特此通知
 
                         校园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
                           201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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