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达州城区闯红灯、交通治安卡口自动监控记录系统的公告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2年12月28日 文章点击数: 【打印】
关于启用达州城区闯红灯、交通治安卡口自动监控记录系统的公告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05号令)第16条第2款规定,我支队决定自2013年1月1日0时起,在达州城区以下路口及路段正式启用闯红灯自动监控记录系统(电子警察系统)和交通治安卡口系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置闯红灯自动监控记录系统路口
1、达州城区西外新区金龙大道与金山南路交叉路口(广电大学路口)
2、西外新区金龙大道与永兴路交叉路口(广电大厦路口)
3、西外新区金龙大道与凤凰大道交叉路口(国际新城路口)
4、西外新区凤凰大道与金兰路交叉路口(高望都路口)
5、南城区华蜀路与通达路交叉路口(四大班子路口)
6、南城区南坝路文理学院门口(文理学院老校区路段)
7、金龙大道南延线与达县七河路交叉路口(消防站路口);
8、西河路与环城路交叉路口(黄家坝大桥)。
二、设置交通治安卡口系统路段
1、环城路黄家坝大桥往通川区复兴方向200米处(黄家坝卡口);
2、金龙大道南延线长田隧道出城方向处(长田卡口)。
三、闯红灯自动监控记录系统设备将24小时对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违反导向车道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检测记录,对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闯红灯)的,罚款100元记6分;对违反导向车道通行的,罚款100元记2分。
四、交通治安卡口系统将24小时对车辆特征、行驶速度(限速60公里)、行驶方向、驾驶人拨打接听电话、闲谈、抽烟等影响安全驾驶行为及是否佩戴安全带等情况进行自动检测记录,对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给予处罚。
特此公告
达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