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在校园内焚烧杂物、垦荒种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1年03月10日 文章点击数: 【打印】
院内各部门:
近期,莲湖校区有部分教职工及家属在校园内随意焚烧杂物、枯草,私自垦荒种菜,既严重污染环境又影响校园秩序。同时春季是火灾多发期,极易诱发火灾事故,为了确保正常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经学院综治委研究决定,要求各部门共同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各部门领导务必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师生员工及编外用工人员的教育管理,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为契机,大力整治校园秩序,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校园内严禁焚烧杂物、枯草,所有生活垃圾及清理的枯草统一堆入垃圾池,后勤服务中心及时清运。
三、所有绿化区域(含凤翔山、龙腾山、橄榄树林)、运动场、学生公寓、教学区及学府雅苑四周,禁止垦荒种菜。
四、为了确保师生员工及其亲属、行人的安全,防止水土流失,陡坡上、危岩下禁止垦荒种菜。
五、进入凤翔山、龙腾山,禁带火种、禁止乱扔烟头、禁止向下抛掷物品。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