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校园治安综合治理2011年度半年自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1年06月22日 文章点击数: 【打印】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根据《四川文理学院校园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目标责任管理及考评实施办法》、年初学院综治工作会议精神及具体工作要求,请各党总支、直属支部于2011年6月15日——28日对上半年的综治工作进行自查,自查标准按照《四川文理学院二0一一年校园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创建目标责任》、《四川文理学院二0一一年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和《四川文理学院二0一一年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要求逐项进行,并对综治档案进行归类整理,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予以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为学院持续、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请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务于7月1日前将自查报告交学院综治办,同时将电子版通过办公自动化发至学院保卫处。
特此通知。
四川文理学院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