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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1年06月24日   文章点击数:  【打印】

 

院内各系、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院2011届毕业生的安全文明离校工作,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管理和服务工作秩序,确保全体毕业生安全、文明、愉快地步入社会,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注重实效

要高度重视毕业生离校前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加强毕业生的安全教育和法纪、校纪教育。一是在毕业生中开展防火、防盗、人身、财产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帮助他们增强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二是做好毕业生的法纪、校纪教育,坚决杜绝毕业生离校不文明行为的发生,使毕业生做到“七不”:不酗酒、不打架、不起哄、不乱掷杂物、不损坏公物、不晚归、不夜不归宿;三是及时掌握毕业生思想动态,深入做好毕业生离校前的思想教育工作,对毕业生密切关注的问题,给予足够的关心和帮助,及时发现问题、有效解决问题,要深刻认识毕业生离校工作影响着学生对母校的感情,关系到学院的稳定与发展、学生的安全与成长。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与方法,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和落实到位,确保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贴近学生,有针对性地做好毕业生离校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1.结合本系、部门实际情况,本着贴近学生、注重实效的原则,带着感情,有针对性的做好毕业生离校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2.要加强对毕业生的教育引导和落实值班工作,各系要安排领导带班、专人值班,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各系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每日要确保24:00前在岗,并保持24小时信息畅通;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学生寝室,针对有困难、有心理困惑或受到挫折的学生要做好早发现、早沟通和早引导,带着热情与真情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3.学生处、保卫处、各系要加强对毕业生的遵纪守法教育,通过宣讲历年毕业生离校前违纪案例等方式,引导毕业生用实际行动站好最后一班岗,以文明的行为和方式告别母校;做好突发事件预判工作,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坚决杜绝“砸烧扔哄”现象。

4.招生就业处、学生处、教务处、团委要根据毕业生就业实际状况和存在困难,进一步有针对性地加强毕业生的就业观教育工作。对已就业毕业生加强爱岗敬业和职业道德教育;对未就业毕业生要给予关怀和引导,使其端正就业观念,积极面向基层就业。

5.学生处要加强学生公寓的管理,公寓管理员要24小时在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学生寝室;各系要落实晚点名制度,及时了解毕业生动态,在毕业生离校前要保持高度的敏锐性,告诫学生要防范招聘欺诈和传销陷阱,如发现存在危及学生个人及集体的安全隐患,应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各系要认真登记每位毕业生离校的时间、去向、交通方式、本人电话、家庭和接收单位的联系方式,做好毕业生反映问题、寻求帮助等的协调解决工作。

6.后勤服务中心要确保水、电的正常供应,餐饮部要加强对员工的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确保食品安全;加强水、电、管网的检修,加强校车的检查,教育驾驶人员遵守交通法规,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运行,禁止车辆“带病”行驶。

三、认真做好毕业生离校的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1.各系、部门要安排专人值班,值班人员要增强对安全稳定工作的敏感性和预见性,及时掌握第一手信息,做好巡查、值班记录、交接班等工作。

2.保卫处要发挥校卫队、校园110119“三支队伍”的作用,强化值班、加强管控和校园巡逻,严格门卫值班,规范校园车辆的有序停放,为毕业生离校营造安全、有序的良好氛围。

3.各系、部门要切实做好信息收集、反馈、上报工作,对突发事件要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妥善处理,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和上访事件。

各系应大力倡导文明离校之风,教育毕业生严格按照毕业离校的各项安排,自觉维护学院的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爱护母校的一草一木;引导广大毕业生采取各种形式开展有意义的毕业纪念活动,注重行为文明,保持文理学子的良好形象,为师弟、师妹们树立榜样,为母校和谐校园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以崭新的面貌投入到社会中去。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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