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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禁乘坐二三轮摩托车、残疾人代步车的通告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09年05月20日   文章点击数:  【打印】

 

关于严禁乘坐二三轮摩托车、残疾人代步车的通告

 

莲湖校区校大门外系塔石路主干道,且大门处坡度较大,呈双向弯道,进出车辆容易发生碰撞,加之13路公交站台设置在大门正对面,阻挡了原设置的弯道凸面镜,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而塔石路段二、三轮摩托车、残疾人代步车非法营运已成规模,并成了“顽症”,这一群体已经严重扰乱了道路交通秩序,威胁着当地人民群众和我院师生的生命安全。驾驶二、三轮摩托车者均为周边村民和下岗职工,且绝大多数没有驾驶证,没有购买保险,加之非法营运,一旦发生意外,根本没有赔偿能力,到头来受害的最终只能是乘车人和行人。当地居民和我院学生为了图方便和省钱经常乘坐,使这一违法行为取缔起来十分困难,屡禁不止。

近日,莲湖校区大门地段相继发生三起交通事故,51516时,一辆载人三轮摩托车在校大门出口内侧下坡时,突然刹车管爆裂,径直撞向花台,车上一老农受伤;51615时,校大门入口处,一教师驾驶的自备车与一摩托车相撞;5171630分,一辆载人三轮摩托车从校内驶出时,刹车失灵,径直撞向公交站台,致使公交站台和摩托车翻滚于坎下的菜地,驾驶员及两名乘客大腿骨折。

为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全体教职员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自觉乘坐合法营运车辆,不准乘坐二、三轮摩托车、残疾人代步车出行,以实际行动珍爱自己的生命,做到安全文明出行。对因乘坐非法营运的二、三轮摩托、残疾人代步车而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自负。同时,为了避免交通意外的发生,严禁师生在莲湖校区大门口候车。

特此通告

 

 

          保卫处  学生处  团委

          二00九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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