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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2-14   作者:   编辑:

 

关于2009年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工作的

          

 

各总支、直属支部:

根据《四川文理学院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目标责任管理及考评实施办法》的要求,2009年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考核工作将于1228日开始。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各总支、直属支部自查时间:200912 15日至25日。

    学院综治办考核时间:200912 28日至31日。

  二、考核方法:

  (一)自查

    各支部要按照《四川文理学院校园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创建安全稳定、消防安全目标责任管理手册》,认真对本支部的综合治理工作逐项进行自查自评,并整理本单位的责任书、会议、检查、安全教育记录等综治工作档案,以备考核。年度工作总结务于1225 日前报综治办。

   (二)考核:

1.从各总支、直属支部抽调人员和专职综治人员分组进行交叉考核。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参照《四川文理学院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考核及奖励办法》进行考核。

2.依照《四川文理学院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目标责任管理及考评实施办法》,考核小组对各总支、直属支部采取听取汇报、查看原始档案记录、现场抽查重点部位安全管理情况等形式进行初评。

3. 考核小组提出考评意见,经综治办综合评定后,报学院党委、纪委审定。

4.实行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

 

                           

                             学院综治办

 

                         二○○九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