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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艺术招生期间校园管理的通告
发布时间:2009-03-25   作者:   编辑:

 

关于加强艺术招生期间校园管理的通告

 

 

2009年四川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将于327日—29日在我院举行,为维护正常的考场秩序,确保校园稳定和考生安全,现就加强校园管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3276时—2914时,教职员工及其家属的自备车辆不得在食堂、一教学楼前停放,学院小车一律停入车库。

  二、教工七舍前及卫生楼一线为临时停车点,需停靠在该区域的车辆,一律靠右上行方向停放。

三、后勤服务中心运送生活物资的车辆,须在早上7点之前进出校园,其余时段不得出入校门。 

四、与考试无关的校外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五、校园内禁止鸣笛、超速行驶。

六、禁止校外人员进入校园摆摊设点、散发宣传资料等。

七、户外公共场所禁止悬挂、晾晒衣物、棉被等物品。

八、禁止在公共场所打牌或从事其它娱乐活动;

九、禁止在校园内遛狗、倾倒脏物、垃圾,群体起哄、抛砸乱敲物品。

十、请全院师生自觉遵守校规校纪,仪表举止得体。

  特此通告

 

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