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理学院关于做好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09年05月05日 文章点击数: 【打印】
四川文理学院关于
做好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院内各部门:
国务院确定,自2009年起每年5月12日为全国“防灾减灾日”。国家减灾委员会确定今年5月7日至13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根据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川安委[2009]12号)、《关于印发〈四川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暨第八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安办[2009]30号),省委宣传部等六部门《关于开展200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川安监[2009]94号)、省减灾委员会《关于开展“防灾减灾”有关活动的通知》(川减灾发[2009]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川教[2009]108号)精神,为切实做好首个“防灾减灾日”的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各项工作,促进全院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的提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
我省是全国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认真做好“防灾减灾日”工作,有利于唤起师生员工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度关注,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全院灾害风险防范意识,有利于广泛普及灾害自救互救知识,有利于深入推进综合减灾能力建设。各部门、各系要高度重视,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站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平安和谐校园的高度,突出“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主题,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细化方案,强化措施,精心组织,认真组织开展好五月“防灾减灾日”和六月“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确保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举办、取得实效。
二、认真组织开展防灾减灾系列活动
今年5月12日是汶川特大地震一周年纪念日,也是我国首个“防灾减灾日”。根据省政府和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学院将组织有关部门围绕“防灾减灾日”,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网上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等一系列活动。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并抓好组织落实工作。各系要密切配合,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1.开展好“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
2.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已于
3.认真做好自然灾害的防范工作。各部门、各系要根据应对汶川大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制定、修订、完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重点是防地震、洪水、泥石流、滑坡、雷电和酷暑极端天气等专项预案,开展应对自然灾害的避让、逃生、自救、互救应急演练,加强分管领导、重要岗位等相关人员的自然灾害应急培训工作,做好必要的应急相关物资等准备工作。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今年是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第八年,各部门、各系要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结合学院的具体要求,建立相应的活动组织机构,制定活动方案,落实保障措施,加强领导,集中精力,协作配合,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确保校园稳定。
1.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各部门、各系要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认真组织师生深入学习、深刻理解安全发展理念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本质要求,深入研讨实现安全发展的思路、途径、方法和措施。推进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推动学院安全管理工作。
2.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各部门、各系要认真组织师生学习《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四川省学校安全管理办法》《四川省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安全工作职责的暂行规定》、《四川省学校安全工作职责的暂行规定》和《四川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学习宣传,切实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3.扎实开展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各部门、各系要按照省市及学院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要求,切实开展好交通安全、卫生防疫、食品安全、楼道安全、消防安全、网络安全、外出旅游安全、防溺水、安全用火用电等方面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4.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活动。各部门要加大隐患整治力度,对发现和查处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建立台帐,专人管理,逐项消除,逐条消号。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要加大处罚力度,对不能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坚决责令停用。
四、切实加强各项活动的组织领导
各部门、各系要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切实做好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活动方案,加强配合,并对活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进行总结,把一些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和方法进行制度化、规范化,逐步建立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活动的长效机制。
二〇〇九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