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车辆停放的通知
作者: 编辑:武装保卫部 来源: 发表于:2020年10月16日 文章点击数: 【打印】
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认真落实达州市“四城同创”相关工作要求,加强校园交通管理,确保道路安全通畅、车辆停放有序,维护安全文明的校园环境,保卫处将进一步加强校园车辆停放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所有机动车必须顺向停放在施划停车泊位内,不得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或消防通道,不得占用人行道、绿地。
二、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应在指定区域有序停放,严禁进入办公场所、教学场所、运动场所及学生公寓楼内区域。
三、对发现的违规停放车辆粘贴《四川文理学院机动车辆违规停放告知单》,照相取证并予以通报。
文明校园从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请校内各部门、二级学院将通知要求传达到本单位每一位师生员工;请后勤服务处、博大资产公司、基建处等部门通知合作单位、商户及施工单位做好车辆停放,让文明成为习惯,行动成为自觉,共同营造整洁、规范、有序的校园环境。
保卫处
2020年10月16日